唐山高新区“凤凰英才”实施细则出台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2-10-27 17:1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305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印发<高新区深入落实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细则。

01 政策说明及流程

(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及博士后人才奖励

1.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每按期(2年)培养1名出站(基地)博士后,给予设站(基地)单位10万元奖励。

申领流程:博士后出站(基地)3个月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运营单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提交《培养博士后出站(基地)奖励申请表》(附件1)、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申领。

2.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从区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出站(基地)的博士后,留高新区工作,与区内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高新区正常缴纳社保,3年内给予每年5万元奖励。

备案及申领流程:入职企业3个月内,所在单位携带《博士后留区工作奖励备案表》(附件2)、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进行备案。入职每满一年后,所在单位携带《博士后留区工作奖励申请表》(附件3)、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进行申领。

(二)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支持

对首次入驻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的海外归国研究生,根据项目需要,给予3年办公场地减(免)房租支持。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借(贷)款免息(贴息)政策。

申请审核流程:按创业中心规定流程申报,到创业中心企业部办理。

(三)高学历人才补贴

1.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首次来唐,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46周岁-50周岁博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非首次来唐,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50周岁及以下未享受唐山市“凤凰英才计划”政策的博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与区内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高新区正常缴纳社保,按照3000元/月标准,自来区之日起发放60个月(五年)。

2.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首次来唐,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41周岁-45周岁全日制硕士和国家统招非全日制硕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非首次来唐,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45周岁及以下未享受唐山市“凤凰英才计划”政策的全日制硕士和国家统招非全日制硕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与区内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高新区正常缴纳社保,按照1500元/月标准,自来区之日起发放60个月(五年)。

3.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首次来唐,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35周岁及以下,未落户唐山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首次来唐,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36周岁-40周岁“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非首次来唐,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40周岁及以下未享受唐山市“凤凰英才计划”政策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与区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高新区正常缴纳社保,按照1000元/月标准,自来区之日起发放36个月(三年)。

备案及申领流程:入职企业3个月内,所在单位携带《高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备案表》(附件4)、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进行备案。入职每满一年后,所在单位携带《高学历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5)、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进行申领。

(四)专业人才奖励

1.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区内企业自主培育取得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与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高新区正常缴纳社保,给予人才一次性20000元、10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

2.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与区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高新区正常缴纳社保,给予人才一次性20000元、10000元奖励。

备案及申领流程:自主培养专业人才取得证书3个月内,新引进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入职企业3个月内,所在单位携带《专业技术、职业技能人才奖励备案表》(附件6)、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专业技术人才到人才处备案,技能人才到劳动监察大队备案)。自主培养专业人才取得证书满一年后,新引进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入职企业满一年后,所在单位携带《专业技术、职业技能人才奖励申请表》(附件7)、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领(专业技术人才到人才处申领,技能人才到劳动监察大队申领)。

(五)紧缺人才支持

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对全职新引进的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急需紧缺人才,与区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高新区正常缴纳社保,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政策支持。

申领流程:紧缺人才入职企业3个月内,所在单位携带《紧缺人才支持申请表》(附件8)、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进行申请。

(六)人才活动支持

1.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对区内企业自行组织开展,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的项目路演、人才引进等活动,邀请区外专家(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副高及以上职称)5人以上的,给予企业1-5万元补贴(邀请5-25名专家分别给予企业1-5万元奖励)。参加活动单位及人员均需高新区企业及高新区从业人员。

2.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高新区企业、高新区从业人员参加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培训,对企业、个人自行承担培训费的50%给予补贴。

3.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对区内企业自行举办,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的人才培训、论坛等活动,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的,给予企业专家培训费50%补贴(专家需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每位专家每天培训补贴不高于1000元),每次活动最高补贴5万元。参加培训人员均需为高新区从业人员。

备案及申领流程:计划开展人才活动的企业,活动前30天,单位携带《企业开展人才活动备案表》(附件9)、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0),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进行备案。备案批准且活动开展后,所在单位携带《企业开展人才活动申请表》(附件11)、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申领。

参加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培训的企业或个人,携带人才培训费补贴申请表(附件12)、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进行申领。

(七)创业孵化基金支持

设立2000万元的孵化基金,对我区孵化期内的中小型科技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一年期免息基金支持。

申请审核流程:按创业中心规定流程申报,到创业中心金融部办理。

(八)购房支持

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首次来区工作的博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全日制硕士、国家统招非全日制硕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在高新区正常缴纳社保,5年内在高新区购房的(不限首套,此政策只享受一次),对购房时缴纳的税收高新区留用部分给予补贴。

备案及申领流程:在高新区购房3个月内,所在单位携带《高学历人才购房补贴备案表》(附件13)、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进行备案。备案满一年后,所在单位携带《高学历人才购房补贴备申请表》(附件14)、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进行申领。

(九)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支持

在我区全职工作的博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全日制硕士、国家统招非全日制硕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以及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担任企业技术、营销、财务、法律、投资等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00—5000万元,企业副总以上高层管理岗位人员),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在高新区所属公办学校办理转学、入学手续时,可不受片区限制,如所选择学校学位已满,将协商安排。

办理程序:携带《高新区高层次人才证明表》(附件15)2份、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办理高新区高层次人才证明。然后携带证明表到社会事务局教育处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十)高层次人才父母培训补贴

在我区全职工作的博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全日制硕士、国家统招非全日制硕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在高新区老年大学参加各类培训,给予培训补贴,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2科。

申领流程:高层次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报名参加高新区老年大学培训3个月内,高层次人才携带《高层次人才父母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16)、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公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进行申请。

02 监督管理

(一)申领补贴、奖励的人才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离区的,用人单位须及时向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终止相关补贴、奖励的发放。

(二)每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区引进的人才进行业绩考核,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对补贴申领人的思想品德、工作表现、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在申报下一年度补贴费用时将评定考核结果作为补贴发放依据,不配合考核或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将停止相应补贴的发放。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领人的资格,并追缴已领取的费用,视情节轻重,申领人1-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区级人才相关奖励,并在唐山高新区管委会官网进行公告: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违反道德规范,存在道德瑕疵,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4.出现其他不适于认定情形的

03 附则

1.本细则由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人社局、社会事务局、创业中心具体解释。

2.各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人社局人才处:5776377

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5776422

社会事务局教育处:5776339

创业中心企业部:5370608

创业中心金融部:5370628

附件:

1.培养博士后出站(基地)奖励申请表

2.博士后留区工作奖励备案表

3.博士后留区工作奖励申请表

4.高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备案表

5.高学历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6.专业技术、职业技能人才奖励备案表

7.专业技术、职业技能人才奖励申请表

8.紧缺人才支持申请表

9.企业开展人才活动备案表

10.专家信息汇总表

11.企业开展人才活动申请表

12.人才培训费补贴申请表

13.高学历人才购房补贴备案表

14.高学历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15.高新区高层次人才证明表

16.高层次人才父母培训补贴申请

点击查看附件内容:实施细则附件表格.docx


来源: 唐山高新区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2001-2021 唐山信息港 http://www.tsxxg.com冀ICP备16001780号-4
首页联系我们客服微信:14369595Comsenz Inc.
bdall.peaapk.com xtrb.peaapk.com hdwxxg.peaapk.com qhdceo.peaapk.com tsxxg.peaapk.com lyshangdu.peaapk.com hsrb.peaapk.com lanfxx.peaapk.com chengdenews.peaapk.com szyongdian.peaapk.com dtnews.peaapk.com yqnews.peaapk.com changzhinews.peaapk.com jcnews.peaapk.com sxjzxww.peaapk.com sxycrb.peaapk.com lfxww.peaapk.com sxllnews.peaapk.com nmgnews.peaapk.com baotounews.peaapk.com tlsxxg.peaapk.com bynesrmtzx.peaapk.com shenyangx.peaapk.com dlxxgs.peaapk.com northtimes.peaapk.com jilin.peaapk.com ccxxg.peaapk.com 0437.peaapk.com ybrbnews.peaapk.com avap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