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建立唐山公安警企“直通车”机制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及时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涉及公安行政审批事项的困难、问题,提高公安机关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水平,市公安局决定建立唐山公安警企“直通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唐山公安警企“直通车”主要用于接收和处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涉及我市公安行政审批事项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合理诉求。企业可随时将相关诉求和需解决的问题发送至审批业务发生地公安机关“助企服务邮箱”,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将安排工作人员在工作日查收企业诉求,并及时与企业联系人取得联系,尽力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二、助企服务邮箱地址 唐山市公安局 路北区公安分局 路南区公安分局 古冶区公安分局 开平区公安分局 丰润区公安分局 丰南区公安分局 乐亭县公安局 滦州市公安局 滦南县公安局 玉田县公安局 迁西县公安局 迁安市公安局 遵化市公安局 曹妃甸区公安局 高新公安分局 南湖公安分局 海港公安分局 芦台公安分局 汉沽公安分局 钢城公安分局 开滦公安分局 东油公安分局 东水公安分局 警企“直通车”在运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市公安局“放管服”改革办公室。(联系电话:0315-2530565) 特此公告
唐山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1日 来源:唐山公安微信公众号 |